Union Budget 2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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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需要等待多長時間才能獲得版權局的註冊?

    提交申請並收到日記號碼後,您必須等待30天的強制性期限,這樣就不會在版權局提出反對您的主張的異議。如果有任何異議,則在給予雙方聽證會機會後,版權註冊機構可以決定對作品進行註冊或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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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版權?

    版權是法律賦予文學,戲劇,音樂和藝術作品的創作者以及電影膠片和錄音製品的生產者的權利。實際上,它是一整套權利,其中包括複製權,與公眾交流,作品的改編和翻譯的權利。根據作品的不同,權利的組成可能會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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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獲得我的網站的版權註冊?

    網站可以理解為託管在服務器上或存儲在服務器上的網頁或一組互連的網頁,並且可供公眾聯機使用。用戶可以使用內部超文本鏈接或搜索功能通過各種方式(例如,滾動網頁)訪問網站上的信息和其他基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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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蓋章。標籤,代幣,卡片是否視為註冊外觀設計的商品?

    不會。因為一旦刪除了所稱的外觀設計即裝飾,僅會保留一張紙,金屬或類似材料,並且所提及的物品將不復存在。物品的存在必須獨立於所應用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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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設計註冊如何阻止他人開發?

    外觀設計一經註冊,便具有合法權利,可以在不低於地方法院的法院對侵犯外觀設計權的人(自然/法律實體)提起訴訟,以製止這種開發並要求對外觀設計進行任何損害該註冊所有人具有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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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2000年《外觀設計法》,是否可以轉讓外觀設計的所有權?

    是的,可以通過轉讓,協議,帶有條款和條件的書面或法律實施的方式轉讓權利。但是,某些非限制性條件不是與外觀設計註冊有關的保護標的,不應包含在合同/協議等的條款和條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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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外觀設計法》進行外觀設計註冊的目的是什麼?

    《外觀設計法》的目的是保護新創建的或原創的設計,使其適用於或適用於通過工業過程或手段製造的特定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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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觀設計註冊申請可以僅由申請人本人提出,也可以根據2000年《設計法》通過專業人士提出嗎?

    外觀設計註冊申請可以由申請人本人或通過專業人士(即專利代理人,法律從業人員)提出。但是,對於不是印度居民的申請人,必須僱用在印度居住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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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獲得外觀設計註冊信息?

    在對外觀設計進行註冊後,將在每個星期五發布的《專利局官方雜誌》中通知該文章的最佳視圖以及其他書目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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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觀設計法》將什麼定義為文章?

    根據2000年《外觀設計法》,“物品”是指任何製造的物品以及任何人造的或部分人造的和部分天然的物質;並包括能夠單獨製造和銷售的商品的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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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先前的申請被放棄,同一位申請人可以再次提出相同外觀設計的申請嗎?

    是的,同一專利申請人可以再次提出申請,因為專利局不會公開放棄的申請,但前提是申請人同時不公開該外觀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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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外觀設計法使用註冊外觀設計的處罰是什麼?

    如果有人違反外觀設計的版權,則他應對每項犯罪向註冊所有人支付不超過INR25,000 /-的款項,最多可追償INR50,000 /-作為任何一項外觀設計的合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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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2000年《外觀設計法》,“設計”是什麼意思?

    “設計”僅指通過任何工業過程或手段(無論是人工的,機械的)應用於二維或三維或兩種形式的任何物品的形狀,構型,圖案或裝飾特徵或線條或顏色的組合特徵或顏色或其組合或化學的,單獨的或組合的,在最終產品中僅能由眼睛引起並由其判斷,但不包括任何模式,原理或構造或實質上僅是機械裝置的任何內容,並且不包括任何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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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度的商標類型是什麼?

    以下是印度的商標類型:

    1. 任何名稱(包括申請人或業務的前身的個人或姓氏,或該人的簽名),對於將其用作商標的交易而言,都非常常見。
    2. 發明字或任何任意詞典字,不直接描述商品/服務的性質或質量。
    3. 字母或數字或其任何組合。
    4. 商標的所有權可以通過根據該法進行註冊或通過針對特定商品或服務的使用來獲得。
    5. 設備,包括精美設備或符號
    6. 會標
    7. 顏色組合或什至是單個顏色與單詞或設備組合
    8. 商品形狀或包裝
    9. 構成3維符號的標記。
    10. 聲音標記,當以常規符號表示或通過圖形表示以文字描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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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哪裡可以找到有關已發布/已授予專利申請的信息?

    與專利申請有關的信息在每個星期五發佈在《專利局雜誌》上。也可以通過電子形式在專利局的網站www.ipindia.nic.in上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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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度系統中的專利術語是什麼?

    自申請日起,每項專利的有效期為20年。但是,對於根據《專利合作條約》(PCT)在國家階段提出的申請,專利的有效期為PCT規定的國際申請日起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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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申請一旦被審查,會發生什麼?

    審查後,專利局會向申請人發布審查報告,通常稱為首次審查報告(FER)。此後,要求申請人自FER日期起十二個月內遵守要求。如果發現申請是為了授權,只要沒有預先授權的異議或未決的申請,就授予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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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局是否有助於尋找專利用戶? (根據1970年專利法)

    專利局在專利的商業化中不起作用。但是,與專利有關的信息在專利局的電子期刊的官方網站上發布,全世界的公眾都可以免費訪問。這無疑有助於申請人吸引潛在的用戶或被許可人。專利局還彙編了在印度尚未進行商業運作的專利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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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術語是什麼? (根據1970年專利法)

    在印度,每項專利的期限為自專利申請提交之日起20年,無論該專利是以臨時性或完整的說明書提交的。但是,對於根據PCT提交的申請,期限為20年,自國際申請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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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雇主的工資低於規定的最低工資時該怎麼辦?

    受害員工可以根據1948年《最低工資法》向管理局提出要求救濟的索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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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該法案,雇主是否有義務僱用由職業介紹所贊助的人員?

    不可以,雇主沒有義務選擇或僱用1959年《就業交易法》所擔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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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早先我僱用了22名勞動者,現在我已經減少到18名工人,而我的企業是否必須繼續獲得勞工許可證或根據1970年《合同勞工法》投降?

    是的,自1970年合同勞動法(R&A)的規定起,您的企業將繼續受保護,自最近僱用20名或20名以上工人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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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僱員可以根據最低工資法放棄他的權利嗎?

    無論是在本法生效之前還是之後訂立的,使僱員放棄或減少其獲得最低工資率的權利或本法賦予他的任何特權或讓步的任何合同或協議,都是無效的。 (第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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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1970年《合同勞動(R&A)法案》,簽發重複許可證的程序是什麼?

    根據1970年《合同勞動(R&A)法案》的要求,應將0.075美元的費用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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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員工可以根據最低工資法向民事法院追討應支付的最低工資嗎?

    該法禁止民事法院對根據1948年《最低工資法》(第24節)追討應支付的最低工資提出任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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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包商是否應根據1970年合同勞動(R&A)法獲得許可?

    如果主要雇主在協議中認可分包商的名稱,則在獲得主要雇主的表格V後,要求分包商根據1970年合同勞動(R&A)法獲得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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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主是否需要根據1948年《最低工資法》保持任何記錄和記錄?

    每個雇主必須維護一份匯總工資表和一本裝訂好的檢查簿。 1948年《最低工資法》(第27和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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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僅在一天中僱用20個合同工,我的公司是否受1970年合同工(R&A)法保護?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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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員工可以根據該法案成群提出申請以索取最低工資嗎?

    根據1948年的《最低工資法》,可以代表或針對任何數量的僱員提出單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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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Sebi收購守則,最低接受水平意味著什麼?

    “最低接受水平”是指收購人在上述有條件要約下所需的最小股份數量。如果有條件要約中有效投標的股份數量少於收購方規定的最低接受水平,則收購方沒有義務接受要約下的任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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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BI接管代碼下公開報價的定義大小是多少?

    除第6條規定的自願公開發售外,必須進行公開發售,其發行價至少要達到目標公司股本的26%。根據法規6進行的自願公開發售的規模必須至少為目標公司股本的10%。此外,要約規模百分比是根據目標公司的完全攤薄股本計算的,並考慮到公開要約截止後第10個工作日流通在外股票數量的潛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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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BI收購守則下的敵意出價是什麼?

    正式地,法規中沒有“敵意競標”這樣的術語。敵意出價通常被理解為是人主動提出的出價,與當前控制的人沒有任何安排或諒解備忘錄。無論是否持有目標公司的任何股份,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要約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的要約,但要約收購的最小要約規模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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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目標公司”?

    “目標公司”是指股權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法人團體或公司,收購方提議改變持股或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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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國家公司法法庭?

    根據2013年《公司法》成立了國家法院法庭,該法院是為公司法目的設立的準司法機構。 NCLT是政府對公司法進行的最新改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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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誰是“收購方”?

    收購方是指直接或間接通過本身,通過或與之有一致行動的人收購或同意收購目標公司的股份或投票權或控制目標公司的任何人。收購方可以是自然人,公司實體或任何其他法律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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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非居民向居民轉讓現有股份或從居民向非居民轉讓現有股份的準則是什麼?

    從非居民向居民或以反之亦然通過銷售方式轉讓資本工具的情況下,轉讓應通過FC-TRS表格進行報告(除非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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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於2017年6月30日之前提供的服務,服務提供商應於2017年7月1日或之後開具的發票徵收哪種稅?

    根據2017年CGST法,供應時間為開具發票時,在這種情況下,服務提供商必須收取GST。但是,如果在2017年7月1日之前預付了此類用品的費用(在開具發票之前),則應根據2017年7月1日之前的現行法律支付稅款,因為在此之前已開始徵稅日期以預付款的程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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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稅評估是什麼意思?

    每個納稅人都必須將其收入的詳細資料提供給所得稅部門,即納稅申報表。所得稅部門檢查收入申報表以確認其正確性。所得稅部對收入申報表進行檢查的過程稱為“評估”,根據《所得稅法》,有以下四個主要評估:

    1. 第143(1)條,即摘要評估,不致電被評估人即納稅人。
    2. 根據第143(3)條進行的評估,即審查評估。
    3. 根據第144條進行的評估,即最佳判斷評估。
    4. 根據第147條進行的評估,即收入逃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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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度的稅種是什麼?

    印度的稅收結構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

    對個人和公司所得的應稅收入徵收直接稅,而繳納稅款的負擔則由納稅人自己承擔。分別對商品和服務的銷售和提供徵收間接稅,而徵收和繳納稅款的負擔則由賣方承擔,而不是直接由攤款承擔。

    印度的稅收由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徵收。地方當局(例如市政當局和地方政府)也徵收一些次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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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稅務審計?

    第44AB節給出了與需要從特許會計師處審計其帳目的納稅人類別有關的規定。根據第44AB條進行的審核旨在確定是否符合《所得稅法》的各項規定以及是否符合《所得稅法》的其他要求。按照第44AB條的要求,由特許會計師對納稅人的帳戶進行的審計稱為稅收審計。
    進行稅務審計的特許會計師必須以審計報告的形式提供其發現,觀察結果等。稅務審計報告應由特許會計師以3CA / 3CB和3CD形式提供。
    根據第44AB條的規定,以下人員必須對其帳戶進行審核:
    1)經營該人的企業,如果其當年的銷售總額,營業額或總收入(視情況而定)超過或超過145,050美元。此項規定不適用於根據第44AD條選擇推定稅收方案且其總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90,100美元的人員。
    2)從事職業的人,如果其當年職業總收入超過72,525美元。
    3)有資格選擇第44AD條的推定稅收方案,但聲稱該業務的利潤或收益低於根據第44AD條的推定稅收方案計算的利潤和收益且其收入超過該金額的人不收稅。
    4)如果合格的被評估人選擇退出假定稅收計劃,則在指定期限後,他不能選擇在五個評估年之後恢復到假定稅收計劃。
    5)有資格選擇第44ADA條規定的推定稅收方案的人,但他聲稱該專業的利潤或收益低於根據推定稅收方案計算的收益和收益,並且其收入超過了不收稅。
    6)此規定不適用於根據第44AD條選擇推定稅收方案且其總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90,100美元的人。
    7)有資格選擇第44AE條的推定稅收方案的人,但他聲稱該業務的利潤或收益低於根據第44AE條的推定稅收方案計算的利潤。
    8)有資格選擇第44BB條或第44BBB條規定的稅收計劃的人,但他聲稱該業務的利潤或收益低於根據這些條款的稅收計劃計算的收益和收益。

    第44BB條適用於從事租賃服務的非居民納稅人,這些服務或設施是與礦物油的勘探有關的設備或機器的租賃或以租賃為基礎的供應。第44BBB節適用於與總包電力項目有關的從事土木建築,工廠或機械的安裝,或其測試或調試的外國公司。

    有關44AD,44AE,44ADA,44BB和44BBE的詳細規定,請參見鏈接上的44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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