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on Budget 2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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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用於計算獨立交易價格的方法有哪些不同類型?

    根據1961年所得稅法第92C條,以下方法可用於計算獨立交易價格:
    a)可比較的不可控制價格(CUP)方法
    b)轉售價格法(RPM)
    c)成本加成法(CPM)
    d)利潤分配法(PSM)
    e)交易淨保證金方法(TNMM)
    f)任何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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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1962年《所得稅法》第10D條,納稅人何時需要準備轉讓定價(TP)文件?

    從事國際或特定國內交易的納稅人必須保留1962年《所得稅規則》第10D條規定的一套文件。如果國際交易的金額超過1千萬印度盧比且在國內進行特定交易,則需要轉讓定價文件一個財政年度的交易額超過2億印度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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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時需要納稅人提交1961年《所得稅法》第92E條規定的會計報告?

    如果一個財政年度的交易額超過2億印度盧比,則所有納稅人都必須通過獨立專家通過3CEB表格提交所有所有國際交易的會計師報告,無論國際交易和特定的國內交易的金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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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交易價格是什麼意思?

    公平價格是指在不受控制的條件下,關聯企業以外的其他人之間的交易採用或建議採用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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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關聯企業(AE)?

    1961年《所得稅法》第92A條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成為關聯企業時,其中一個直接或間接或通過一個或多個中介機構參與另一企業的管理或控製或資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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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版權法獲得作品註冊的費用是多少?

    如果拒絕申請,則該費用不予退還。該費用可以通過郵購/需求草稿/在線支付的方式支付給“新德里版權註冊商”。

    有關根據版權法註冊作品的費用信息,請單擊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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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哪裡可以提交作品版權註冊申請?

    版權局的設立是為了向所有類型的作品提供註冊設施,由版權註冊官領導,位於新德里Jeevan Deep Building 4樓110001。可以在以下位置填寫作品註冊申請:下午2:30至4.30在版權局提供的櫃檯。週一至週五下午。申請也被郵寄接受。自2014年2月14日起,通過“電子歸檔工具”進行了在線註冊,這便利了申請人在他們選擇的時間和地點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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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1957年《版權法》進行作品註冊的程序是什麼?

    註冊程序如下:
    1)註冊申請表
    2)應分別註冊每項作品。
    3)每份申請應附有《規則》第二附表規定的必要費用。
    4)申請書應由已簽署Vakalatnama或授權書的申請人或辯護人簽署。
    5)費用可以是請求草稿,支持“在新德里應支付版權的註冊機構”的印度郵政命令或通過電子支付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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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需要註冊版權作品?

    不會。版權的獲取是自動的,不需要任何手續。作品一經創建,版權即已存在,無需任何手續即可獲取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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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需要等待多長時間才能獲得版權局的註冊?

    提交申請並收到日記號碼後,您必須等待30天的強制性期限,這樣就不會在版權局提出反對您的主張的異議。如果有任何異議,則在給予雙方聽證會機會後,版權註冊機構可以決定對作品進行註冊或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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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版權?

    版權是法律賦予文學,戲劇,音樂和藝術作品的創作者以及電影膠片和錄音製品的生產者的權利。實際上,它是一整套權利,其中包括複製權,與公眾交流,作品的改編和翻譯的權利。根據作品的不同,權利的組成可能會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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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獲得我的網站的版權註冊?

    網站可以理解為託管在服務器上或存儲在服務器上的網頁或一組互連的網頁,並且可供公眾聯機使用。用戶可以使用內部超文本鏈接或搜索功能通過各種方式(例如,滾動網頁)訪問網站上的信息和其他基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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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識產權需要什麼?

    知識產權是通過行使知識能力創建的財產。它指的是思想的創造,例如發明,工業品的設計,文學,藝術作品,最終用於商業的符號。知識產權允許創作者或所有者從他們的作品中受益時,將其進行商業開發。這些權利是法定權利,受相應法律規定的約束。知識產權獎勵創造力和人類奮鬥,推動人類進步。知識產權分為七個類別,即

    1. 專利
    2. 工業設計
    3. 商標
    4. 版權
    5. 地理標誌
    6. 佈局集成電路設計
    7. 根據TRIPs協議保護未公開的信息/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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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出版的作品是否已註冊?(根據1957年版權法)

    是。已發表和未發表的作品都可以註冊。在1958年1月21日之前發布的作品中的版權,即在1957年《版權法》生效之前,也可以進行註冊,前提是該作品仍享有版權。出版的作品的三份副本可能與申請一起發送。如果要註冊的作品未出版,則必須將手稿的副本與申請加蓋版權局印章的申請一起發送,以證明該作品已被註冊。如果送交了兩份手稿,將退還一本經適當蓋章的副本,而另一份將盡可能保留在版權局備案並保密。申請人也可以只發送未出版作品的摘錄,而不是整個手稿,並在蓋上版權局印章后索取摘錄。 當一件作品被註冊為未出版並隨後出版時,申請人可以申請表格Ⅴ更改在版權登記簿中輸入的詳細信息,並支付一定的費用。 註冊過程和版權註冊費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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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據版權法註冊計算機軟件嗎?

    是。可以將計算機軟件或程序註冊為“文學作品”。根據1957年《版權法》第2(o)節,“文學作品”包括計算機程序,表格和彙編,包括計算機數據庫。還必須提供“源代碼”和“目標代碼”以及用於註冊軟件產品版權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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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觀設計法》將什麼定義為文章?

    根據2000年《外觀設計法》,“物品”是指任何製造的物品以及任何人造的或部分人造的和部分天然的物質;並包括能夠單獨製造和銷售的商品的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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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先前的申請被放棄,同一位申請人可以再次提出相同外觀設計的申請嗎?

    是的,同一專利申請人可以再次提出申請,因為專利局不會公開放棄的申請,但前提是申請人同時不公開該外觀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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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外觀設計法使用註冊外觀設計的處罰是什麼?

    如果有人違反外觀設計的版權,則他應對每項犯罪向註冊所有人支付不超過INR25,000 /-的款項,最多可追償INR50,000 /-作為任何一項外觀設計的合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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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2000年《外觀設計法》,“設計”是什麼意思?

    “設計”僅指通過任何工業過程或手段(無論是人工的,機械的)應用於二維或三維或兩種形式的任何物品的形狀,構型,圖案或裝飾特徵或線條或顏色的組合特徵或顏色或其組合或化學的,單獨的或組合的,在最終產品中僅能由眼睛引起並由其判斷,但不包括任何模式,原理或構造或實質上僅是機械裝置的任何內容,並且不包括任何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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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儘早提交外觀設計註冊申請為何很重要?

    先申請規則適用於設計的可註冊性。如果涉及相同或相似外觀設計的兩個或多個申請在不同日期提交,則僅考慮第一個申請進行外觀設計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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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外觀設計盜版?

    如果任何人違反外觀設計的版權,則她/她應對每項違法行為承擔不超過Rs的款項。 25,000 /-給註冊所有人,最多不超過盧比。 50,000 /-可作為任何一項設計的合同債務追償。註冊所有人可就任何此類違反行為提起訴訟,要求追回損害賠償,並禁止重複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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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提出外觀設計註冊申請之前,必須通過工業過程或手段製造物品嗎?

    不,設計是指可以應用於物品或能夠通過工業過程或手段應用的形狀或圖案的概念,建議或構想。示例:可以應用於筆的新形狀,因此能夠在視覺外觀上產生筆的新外觀。不必先生成文章然後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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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確定某項外觀設計的註冊是否存在?

    為了確定外觀設計是否存在註冊,應向加爾各答專利局提出請求。如果已知設計編號,則應在表格6上提出請求,否則在表格7上提出要求並附上規定的費用。每個此類請求應僅限於有關單個設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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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可以取消外觀設計的註冊?

    外觀設計的註冊可以在外觀設計註冊後根據表格8中的規定向外觀設計負責人支付規定的費用,並在任何情況下隨時被取消,其中包括:

    • 該設計先前已在印度註冊。

    • 該文件已在註冊日期之前在印度或其他地方發布。

    • 設計不是新的還是原始的。

    • 設計不可註冊。

    • 它不是第2條(d)款中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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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可以重新註冊版權已過期的外觀設計?

    不能。版權已經過期的註冊外觀設計不能重新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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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標註冊簿包含什麼?

    當前以電子形式保存的商標註冊簿,除其他外,包括其註冊所涉及的類別和商品/服務的商標,包括影響所授予權利註冊範圍的細節;所有人的地址;交易詳情或所有人的其他描述;公約申請日期(如果適用);經較早商標或較早權利所有人同意註冊的商標,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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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標法的來源是什麼?

    國家雕像,即《 1999年商標法》和製定的規則如下:

    ·        國際多邊公約。

    ·        國家雙邊條約。

    ·        區域條約

    ·        法院的決定

    ·        在《手冊》,《準則》和法院裁決中減少了辦公室慣例。

    ·        知識產權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        由院士和廣告專家撰寫的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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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註冊商標有什麼好處?

    商標的註冊賦予所有者專有權,在與商標有關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並通過使用符號(R)進行表明,並尋求在商標中的侵權減免。該國適當的法院。但是,專有權受制於在寄存器中輸入的任何條件,例如使用範圍的限制等。而且,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由於特殊情況而註冊了相同或幾乎相似的商標,則該專有權並不針對每個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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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商標交易的手續和政府費用是多少?

    1. 對於新的申請,根據申請的性質,有規定的表格,例如TM-1,TM-2,TM-3,TM-8,TM-51表格。費用:INR 4000 /-
    2. 提出異議通知,以反對在商標雜誌(FormTM-5)中發布的申請。費用:每班2,500印度盧比/
    3. 續訂Regd。商標(TM-12表格)。費用:5,000印度盧比/-
    4. 延期續籤的附加費(表格TM-10)。費用:3,000印度盧比/-
    5. 刪除商標的恢復(TM-13表格)費用:INR 5,000 /-
    6. 申請更正註冊商標(表格TM-26)費用:INR 3,000 /-
    7. 法律證書(TM-46表格)(提供登記簿中條目的詳細信息)費用:500印度盧比/-
    8. 版權搜索請求和證書籤發(TM-60表格)費用:INR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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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度的商標類型是什麼?

    以下是印度的商標類型:

    1. 任何名稱(包括申請人或業務的前身的個人或姓氏,或該人的簽名),對於將其用作商標的交易而言,都非常常見。
    2. 發明字或任何任意詞典字,不直接描述商品/服務的性質或質量。
    3. 字母或數字或其任何組合。
    4. 商標的所有權可以通過根據該法進行註冊或通過針對特定商品或服務的使用來獲得。
    5. 設備,包括精美設備或符號
    6. 會標
    7. 顏色組合或什至是單個顏色與單詞或設備組合
    8. 商品形狀或包裝
    9. 構成3維符號的標記。
    10. 聲音標記,當以常規符號表示或通過圖形表示以文字描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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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標的功能是什麼? (根據1999年商標法)

    在現代商業條件下,商標執行四個功能:

    1)標識商品/服務及其來源。
    2)保證質量不變。
    3)宣傳商品/服務。
    4)創建商品/服務的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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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1999年商標法,誰從商標中受益?

    商標的註冊所有人可以創建,建立和保護其產品或服務的商譽。他/她可以阻止交易商非法使用他的商標,起訴損害賠償並確保銷毀侵權商品或標籤。

    政府將收入作為商標註冊和保護商標的費用。

    法律專業人士為企業家提供商標選擇,註冊和保護方面的服務,並為他們收取報酬。商品和服務的購買者以及最終消費者將獲得選擇最佳產品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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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商標?(根據1999年商標法)

    商標(通常稱為商標)是一種視覺符號,可以是一個商品或服務經營者或其他商業物品用來將其與其他類似商品區別開來的文字簽名,名稱,設備,標籤,數字或顏色組合。來自其他事業的商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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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為我的品牌提出商標申請?

    專利,外觀設計和商標總監負責人擁有有關商標形式和費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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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標註冊局是否有助於選擇商標代理來準備和起訴商標申請?

    是的,商標註冊局已經發布了一份促進人名單,他們願意協助為初創企業提交商標申請,並代表他們擔任商標代理人。他們已為此目的收取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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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申請一旦被審查,會發生什麼?

    審查後,專利局會向申請人發布審查報告,通常稱為首次審查報告(FER)。此後,要求申請人自FER日期起十二個月內遵守要求。如果發現申請是為了授權,只要沒有預先授權的異議或未決的申請,就授予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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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局是否有助於尋找專利用戶? (根據1970年專利法)

    專利局在專利的商業化中不起作用。但是,與專利有關的信息在專利局的電子期刊的官方網站上發布,全世界的公眾都可以免費訪問。這無疑有助於申請人吸引潛在的用戶或被許可人。專利局還彙編了在印度尚未進行商業運作的專利清單。

    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訪問以下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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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術語是什麼? (根據1970年專利法)

    在印度,每項專利的期限為自專利申請提交之日起20年,無論該專利是以臨時性或完整的說明書提交的。但是,對於根據PCT提交的申請,期限為20年,自國際申請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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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或法人提交專利申請所要支付的費用數額是否有差異?

    是的,專利規則為個人/初創企業,中小型企業和法人實體規定了不同的費用。可以在不時修訂的2003年《專利規則》第一附表中看到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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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局是否幫助選擇專利代理人或代理進行專利檢索或準備和起訴專利申請? (根據1970年專利法)

    是的,專利局正在公佈願意在為初創企業提交專利申請並代表他們充當專利代理人中發揮作用的促進者名單。他們已為此目的收取了費用。促進者名單可在IPO網站www.ipindia.nic.in上找到,也已上傳到DPIIT網站的啟動中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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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予專利後專利權人的義務是什麼?

    授予專利後,每個專利權人都必須按照附表I的規定每年支付續期費來維持專利。在頭兩年中,沒有續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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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申請一旦提交會自動審查嗎?

    專利申請在提交後不會自動檢查。僅在收到申請人或第三方或表格18A的加急檢查請求後(根據本規則規定的條件),才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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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樣才能發現一項發明已獲得專利? (根據1970年專利法)

    有關人員可以在每週發布的授權專利的印度專利數據庫或專利局期刊的專利局網站上進行初步搜索。公眾可以在專利局的網站上免費進行搜索。有關人員還可以根據該法第153條要求提供此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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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時候可以提出專利審查請求?

    審查請求可以在優先權日或申請之日起48個月內提出,以較早者為準。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見經修改的《專利規則2003》的規則2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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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購買出版物就可以在哪裡找到專利局期刊的副本?

    專利局電子期刊可在專利局網站上免費獲得:www.ipindia.ni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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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該法案,雇主是否有義務僱用由職業介紹所贊助的人員?

    不可以,雇主沒有義務選擇或僱用1959年《就業交易法》所擔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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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早先我僱用了22名勞動者,現在我已經減少到18名工人,而我的企業是否必須繼續獲得勞工許可證或根據1970年《合同勞工法》投降?

    是的,自1970年合同勞動法(R&A)的規定起,您的企業將繼續受保護,自最近僱用20名或20名以上工人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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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僱員可以根據最低工資法放棄他的權利嗎?

    無論是在本法生效之前還是之後訂立的,使僱員放棄或減少其獲得最低工資率的權利或本法賦予他的任何特權或讓步的任何合同或協議,都是無效的。 (第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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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1970年《合同勞動(R&A)法案》,簽發重複許可證的程序是什麼?

    根據1970年《合同勞動(R&A)法案》的要求,應將0.075美元的費用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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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員工可以根據最低工資法向民事法院追討應支付的最低工資嗎?

    該法禁止民事法院對根據1948年《最低工資法》(第24節)追討應支付的最低工資提出任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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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包商是否應根據1970年合同勞動(R&A)法獲得許可?

    如果主要雇主在協議中認可分包商的名稱,則在獲得主要雇主的表格V後,要求分包商根據1970年合同勞動(R&A)法獲得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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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主是否需要根據1948年《最低工資法》保持任何記錄和記錄?

    每個雇主必須維護一份匯總工資表和一本裝訂好的檢查簿。 1948年《最低工資法》(第27和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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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僅在一天中僱用20個合同工,我的公司是否受1970年合同工(R&A)法保護?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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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員工可以根據該法案成群提出申請以索取最低工資嗎?

    根據1948年的《最低工資法》,可以代表或針對任何數量的僱員提出單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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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個人多大年齡可以開始在印度工作?

    在印度,不能僱用14歲以下的兒童。但是,還有以下例外情況,包括非危險的家族企業和視聽娛樂行業中從事藝術家工作的兒童。

    此外,14歲以上但15歲以下的兒童一天只能工作4.5小時,並且不能在夜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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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Sebi收購守則,最低接受水平意味著什麼?

    “最低接受水平”是指收購人在上述有條件要約下所需的最小股份數量。如果有條件要約中有效投標的股份數量少於收購方規定的最低接受水平,則收購方沒有義務接受要約下的任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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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BI接管代碼下公開報價的定義大小是多少?

    除第6條規定的自願公開發售外,必須進行公開發售,其發行價至少要達到目標公司股本的26%。根據法規6進行的自願公開發售的規模必須至少為目標公司股本的10%。此外,要約規模百分比是根據目標公司的完全攤薄股本計算的,並考慮到公開要約截止後第10個工作日流通在外股票數量的潛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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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BI收購守則下的敵意出價是什麼?

    正式地,法規中沒有“敵意競標”這樣的術語。敵意出價通常被理解為是人主動提出的出價,與當前控制的人沒有任何安排或諒解備忘錄。無論是否持有目標公司的任何股份,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要約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的要約,但要約收購的最小要約規模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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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目標公司”?

    “目標公司”是指股權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法人團體或公司,收購方提議改變持股或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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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國家公司法法庭?

    根據2013年《公司法》成立了國家法院法庭,該法院是為公司法目的設立的準司法機構。 NCLT是政府對公司法進行的最新改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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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誰是“收購方”?

    收購方是指直接或間接通過本身,通過或與之有一致行動的人收購或同意收購目標公司的股份或投票權或控制目標公司的任何人。收購方可以是自然人,公司實體或任何其他法律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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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非居民向居民轉讓現有股份或從居民向非居民轉讓現有股份的準則是什麼?

    從非居民向居民或以反之亦然通過銷售方式轉讓資本工具的情況下,轉讓應通過FC-TRS表格進行報告(除非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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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購和大量收購股票是什麼意思?

    當“收購方”接管“目標公司”的控制權時,稱為“收購”。收購方收購目標公司的“大量股份或投票權”時,將導致大量收購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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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受印度公司外國直接投資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向向印度境外居民發行股票/可轉換債券的印度公司應通過以下方式獲得對價:
    1)通過正常的銀行渠道匯入。
    2)從擁有AD AD I類銀行的相關人員的NRE / FCNR(B)帳戶中藉記。
    3)借記到印度的印度盧比的無息託管賬戶,該賬戶在獲得AD Category I銀行的批准後開設,並代表居民和非居民在AD Category I銀行維護,以支付股票購買對價。
    4)歐洲央行支付或轉換時應繳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次性付款/技術知識費。非居民實體發生的註冊前/運營前支出的轉換,上限為資本的百分之五或$ 500,000,以較低者為準。
    5)進口應付款項的轉換/註冊前的費用/在FIPB的批准下可以視為發行股票的對價,以及應付給印度境外居民的任何其他資金,匯款無需事先獲得印度銀行的批准。如果印度被投資公司從事政府航線部門業務,則儲備銀行或印度政府和資本工具互換應事先獲得政府的批准。如果自發行之日起180天內未發行股票或可轉換債券,收到向NRE / FCNR(B)/託管帳戶的匯入匯款或借記日期後,應退還該金額。此外,儲備銀行可以應其提出的申請,並出於充分的理由允許印度公司退還/配發股票,以支付收到的發行對價的款項,如果該款項在自收到之日起的180天內仍未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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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時必須將有關組合的通知告知CCI?

    《競爭法》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強制通知所有組合。觸發事件發生後30天內必須將組合通知C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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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確定公司的居民身份?

    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則任何一年的公司都將定居印度:

    1. 這是一家印度公司或
    2. 其當年任何時候都在印度進行有效管理的位置。有關更多信息,請單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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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需要繳納哪些稅款?

    《所得稅法》第14條將納稅人的收入分為五個不同的收入類別,即:

    • 工資
    • 房屋財產收入
    • 商業或專業的收益
    • 資本收益
    • 其他來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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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政府獲得的補貼是否要繳納商品和服務稅?

    根據CGST法案第15(2)(e)節,2017年的供應價值應包括與價格直接相關的補貼,但中央政府和州政府所提供的補貼除外。因此,從政府獲得的任何補貼將不徵稅,也不會向消費稅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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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國投標人在執行工程合同時是否需要在印度註冊商品和服務稅?

    如果外國投標人進入印度執行LSTK工程合同,則根據CGST法第24條的規定,該外國投標人必須在印度強制獲得GST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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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經銷商免費提供石油和天然氣設備,那麼商品和服務稅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由於供應是免費的(因此不涉及任何代價),因此根據GST不會將其視為供應(根據CGST法,2017年第7條),因此對GST不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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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特區的業務單位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位於經濟特區(SEZ)從事貨物和服務出口的單位可享受15年的免稅期。

    • 前5個納稅年度對出口收入免徵100%所得稅。
    • 此後下五個納稅年度的50%。
    • 如果保留了相同數量的利潤或將其轉入會計賬目中的特別儲備金,則下五個納稅年度的出口利潤的50%。

    只有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啟用的單位才能申請此免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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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誰需要註冊商品和服務稅付款?

    如果每個供應商在一個財政年度的總營業額超過400萬印度盧比/ 200萬印度盧比,則在特殊類別州(東北州和丘陵州)的情況下,都有責任根據本法進行註冊。 《消費稅法》第24條還規定了強制性的人員註冊,無論上述門檻限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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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商品及服務稅制度下應付款多少,誰負責付款,什麼時候付款?

    在商品及服務稅制度下,對於任何州內供應,應繳納的稅款為中央商品及服務稅(CGST,記入中央政府)和州商品及服務稅(SGST,記入有關州政府的賬戶)。對於任何州際供應,應繳納的稅款是綜合消費稅(IGST),它將包含CGST和SGST的組成部分。此外,某些類別的註冊人將需要向政府帳戶支付“源扣稅”(TDS)和“源扣稅”(TCS)。此外,在適用的情況下,還需要支付利息,罰款,費用和任何其他款項。通常,商品或服務的供應商有責任支付商品及服務稅。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例如進口和其他已通知的物資,可以根據逆向收費機制對收件人承擔責任。此外,在某些情況下,付款責任應由第三人承擔(例如,負責TCS的電子商務運營商或負責TDS的政府部門)在第12節所述的商品供應時以及如第13節所述,提供服務的時間。該時間通常是以下三個事件之一中最早的一個:接收付款,開具發票或完成供應。在上述各節中已說明了設想的不同情況和不同的稅點。

    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訪問以下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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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資的哪些組成部分免徵所得稅?

    通常,在一定條件下,以下賠償金不由員工徵稅:

    • 房屋租金津貼(HRA)
    • 某些旅行/旅遊津貼
    • 報銷醫療費用,不超過規定限額
    • 休旅優惠
    • 雇主對非貨幣性產品所應繳納的稅款
    • 小費
    • 休假兌現
    • 雇主公積金供款

    除上述之外,還有其他津貼,例如兒童津貼,宿舍津貼等,這些津貼構成工資的一部分,可免稅,但要受某些條件和/或金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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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商品不在商品及服務稅的範圍內?

    供人食用的酒精,石油產品。石油,汽車燃料(汽油),高速柴油,天然氣和航空渦輪燃料和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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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產品是否屬於出口或進口法規的限制清單?

    對外貿易總局發布了可從此鏈接訪問的受限制進口商品的總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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