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直接投资的特定行业条件

Cash & Carry 批发贸易/批发贸易(包括从 MSE 采购)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Cash & Carry 批发贸易/批发贸易(包括从 MSE 采购)

Other condition:

现金自运批发贸易/批发贸易 (WT) 指南:

(a) 为进行 WT,应获得州政府/政府机构/政府机构/该州政府下属的地方自治机构的相关法案/法规/规则/命令规定的必要执照/注册/许可证。

(b) 除了向政府销售的情况外,批发商的销售将被视为与有效商业客户的“现金自提批发贸易/批发贸易”,仅当向以下实体进行 WT 时:

(i) 持有销售税/增值税登记/服务税/消费税登记的实体;或者

(ii) 持有贸易许可证的实体,即政府机关/政府机构/地方自治政府颁发的许可证/注册证书/会员证书/根据商店和企业法注册,反映持有许可证/注册的实体/个人证书/会员证书(视情况而定)本身/他/她自己从事涉及商业活动的业务;或者

(iii) 持有政府当局/地方自治政府机构颁发的从事零售贸易的许可证/执照等的实体(如 tehbazari 和类似的小贩许可证);或者

(iv) 具有社团注册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注册为公共信托以供自用的机构。

注:接受 WT 的实体可以满足 4 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

(c) 应每天保存表明此类销售的所有详细信息的完整记录,例如实体名称、实体类型、注册/执照/许可证等编号、销售金额等。

(d) 同一集团的公司之间将允许货物重量。但是,对集团公司的此类 WT 合计不应超过批发企业总营业额的 25%。

(e) WT 可以按照正常的商业惯例进行,包括根据适用法规提供信贷额度。

(f) 批发/现金和套利交易商可以进行零售交易,但须遵守适用的条件。从事批发/现金和自营以及零售业务的实体将被授权为这两个业务部门维护单独的账簿,并由法定审计师进行适当审计。批发/现金和自营业务以及零售业务的 FDI 政策条件必须由各自的业务部门分别遵守。

IT 和业务流程管理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自动途径允许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安全和其他条件。

免税店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i) 免税店是指在国际机场/国际海港和陆路海关站的海关保税区设立的商店,有国际旅客过境。

(ii) 免税店的外国投资须遵守 1962 年海关法和其他法律、规则和条例规定的条件。

(iii) 免税店实体不得在国内关税区从事任何零售贸易活动

Other condition:

再生能源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在自动路线下允许 100% 的外国直接投资。无需事先获得政府批准。

制药(布朗菲尔德)
UPTO 74%
ABOVE 74%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棕地

Other condition:

(i) 除非在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下,否则自动或政府批准途径不允许使用“竞业禁止”条款。

(ii) 根据附件 10 的规定,准投资者和被投资方须在申请外商投资时提供证明文件。

(iii) 在批准时,政府可以在棕地案例中为 FDI 纳入适当的条件。

(iv) 棕地制药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在自动和政府批准途径下,还需遵守以下条件:

(a) 在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NLEM)药物和/或消耗品的生产水平及其对国内市场的供应,在未来五年内保持在绝对数量水平。该水平的基准将参考 NLEM 药物和/或消耗品在三个财政年度内的生产水平来决定,紧接在诱导年之前
外国直接投资。其中,以这三年中任何一年的最高生产水平为水平。

(b) 在引入 FDI 时,研发费用在绝对数量水平上保持 5 年的价值。该水平的基准将是另一篇文章,参考在紧接引入 FDI 年度之前的三个财政年度中的任何一个财政年度中发生的最高研发费用水平。

(c) 行政部将上述有关技术转让的完整信息(如果有)以及外国投资引入被投资公司。

(d) 行政部(即卫生和家庭福利部、药品部或中央政府不时通知的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发展部)将监督条件的遵守情况。

笔记:

一世。允许在自动路线下进行高达 100% 的 FDI 制造医疗器械。因此,上述条件不适用于该行业的绿地和棕地项目。

ii.医疗器械是指 (a) 任何仪器、仪器、器具、植入物、材料或其他物品,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包括软件,其制造商打算专门用于人类或动物,用于一个或多个具体用途:
(aa) 任何疾病或紊乱的诊断、预防、监测、治疗或缓解;

(ab) 任何伤害或残疾的诊断、监测、治疗、缓解或援助;

(ac) 解剖学或生理过程的调查、替换、修改或支持;

(ad) 支持或维持生命;

(ae) 医疗器械消毒;

(af) 受孕控制;并且不能通过任何药理学或免疫学或代谢手段在人体或动物体内或上实现其主要的预期作用,但可以通过此类手段辅助其预期功能;

(b) 此类仪器、仪器、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的附件;

(c) 体外诊断装置,它是一种试剂、试剂产品、校准品、对照材料、试剂盒、仪器、仪器、设备或系统,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旨在用于检查和提供医学或医学信息。通过检查来自人体或动物的标本进行诊断。

制药(绿地)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绿地

Other condition:

化学品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规定,“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处于自动通道。此外,制造商可以通过批发和/或零售,包括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其在印度制造的产品,而无需政府批准。

医疗保健(布朗菲尔德)
UPTO 74%
ABOVE 74%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a) 除非在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下,否则不允许使用“竞业禁止”条款。

(b) 准投资者和准被投资方必须提供第 16.4 条规定的证明以及提交政府批准的申请。

(c) 政府批准可以在棕地案例中纳入外国投资的适当条件。

(d) 棕地制药的外国投资,无论进入途径如何,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引进外资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NLEM)药品和/或消耗品的生产水平及其对国内市场的供应,未来五年保持绝对数量水平。该水平的基准将参考引进外国投资前三个财政年度的 NLEM 药物和/或消耗品的生产水平来决定。其中,以这三年中任何一年的最高生产水平为水平。

(ii) 在引进外国投资时,研究与开发(R&D)费用在绝对数量水平上以价值计值保持 5 年。该水平的基准将参考引进外国投资前三个财政年度中任何一个财政年度中发生的研发费用的最高水平来确定。

(iii) 行政部将获得有关技术转让的完整信息,如果有的话,以及将外国投资引入被投资公司。

(iv) 行政部(即卫生和家庭福利部、药品部或中央政府不时通知的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发展部)将监督条件的遵守情况

[来源: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第 5.2.27 段]

医疗保健(绿地)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在自动路线下允许 100% 的外国直接投资。无需事先获得政府批准。

医疗设备
UPTO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自动途径下的医疗器械制造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高达 100%。

Other condition:

医院建设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a) 建设开发项目的每个阶段将被视为一个单独的项目。

(b) 在项目完成后或在道路、供水、街道照明、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干线基础设施开发后,投资者将被允许退出。

(c) 尽管有上述 (b) 中的任何规定,印度境外的居民将被允许在自动途径下的项目完成之前退出和遣返外国投资,前提是锁定期为三年,计算为已完成对每批外商投资的参考。此外,将股权从印度境外居民转让给印度境外居民的另一人,无需外国投资遣返,不受任何锁定期或任何政府批准的约束。

(d) 项目应符合适用的建筑控制法规、附则、规则和州政府/其他法规中规定的规范和标准,包括土地使用要求以及社区便利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提供。有关市政/地方机构。

(e) 印度被投资公司将只被允许出售已开发的地块。就本政策而言,“已开发地块”是指已提供道路、供水、街道照明、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干线基础设施的地块。

(f) 印度被投资公司应负责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包括建筑/布局图、开发内部和周边区域和其他基础设施、支付开发、外部开发和其他费用并遵守所有其他要求根据相关州政府/市政/地方机构的适用规则/细则/条例规定。

(g) 批准建筑/开发计划的相关州政府/市政/地方机构将监督开发商对上述条件的遵守情况。

Other condition:

笔记:

(1) 从事或拟从事房地产业务、农舍建设和可转让开发权交易的实体不得外商投资。

(2) 锁定期条件不适用于酒店和旅游度假村、医院、经济特区(SEZ)、教育机构、养老院和 NRI/OCI 的投资。

(3) 项目的完成将根据当地的细则/规则和州政府的其他规定确定。

(4) 已建成的经营管理乡镇、商场/购物中心和商业中心的项目,允许外商投资100%以下自动路线。进行此类外国投资后,也允许将被投资公司的所有权和/或控制权从印度居民转让给印度境外居民。但是,将有一个三年的锁定期,参照每批外商投资计算,在此期间不得转让不动产或部分不动产。

(5) 就该部门而言,“转让”包括:

一种。资产的出售、交换或放弃;或者

湾其中的任何权利的终止;或者

C。根据任何法律强制收购;或者

d.任何涉及允许占有或保留任何不动产的交易,以部分履行 1882 年《财产转让法》(1882 年第 4 号)第 53A 条所述性质的合同;或者

e.通过在公司中收购资本工具或通过任何协议或任何安排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获得任何不动产的任何交易,该交易具有转让或使您能够享受任何不动产的效果。

(6) “房地产业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土地和不动产交易,不包括城镇开发、住宅/商业场所建设、道路或桥梁、教育机构、娱乐设施、城市和区域基层基础设施、乡镇;

解释:

一种。对根据 2014 年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 (REIT) 法规注册和监管的房地产投资信托 (REIT) 单位的投资也应排除在“房地产业务”的定义之外。

湾出租物业赚取的租金收入,不属于转让,不属于房地产业务。

C。与房地产有关的转让包括,

(i) 资产的出售、交换或放弃;或者

(ii) 其中任何权利的终止;或者

(iii) 根据任何法律强制收购;或者

(iv) 任何涉及允许占有或保留任何不动产以部分履行 1882 年《财产转让法》(1882 年第 4 号法案)第 53A 条所述性质的合同的任何交易;或者

(v) 通过在公司中收购资本工具或通过任何协议或任何安排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取得任何不动产的任何交易,该交易具有转让或使您能够享有任何不动产的效果。

(七)房地产经纪业务不包括在“房地产业务”的定义范围内,自动途径下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允许100%外商投资。

[来源:综合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第 5.2.10 段]

单一品牌产品零售贸易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1) 单一品牌产品零售贸易的外国投资旨在吸引生产和营销投资,改善此类商品对消费者的供应,鼓励增加从印度采购商品,并通过获得全球设计提高印度企业的竞争力、技术和管理实践。

(2) 单一品牌产品零售贸易中的 FDI 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出售的产品应仅为“单一品牌”。

(b) 产品应在国际上以同一品牌销售,即产品应在印度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国家以同一品牌销售。

(c) “单一品牌”产品零售交易将仅涵盖在制造过程中打上品牌的产品。

(d) 一个或多个非居民实体,无论是品牌所有者还是其他人,都应被允许直接或通过与品牌所有者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在该国从事特定品牌的“单一品牌”产品零售贸易承接单一品牌产品零售贸易。确保遵守这一条件的责任在于在印度开展单一品牌产品零售贸易的印度实体。投资实体应在寻求批准时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包括许可/特许经营/分许可协议的副本,具体表明符合上述条件。必要的证据应向 RBI 提交自动路线,并提交给主管当局以处理涉及批准的情况。

(e) 对于涉及外国投资超过 51% 的提案,采购商品价值的 30% 将从印度采购,最好是从所有部门的中小微企业、乡村和家庭手工业、工匠和手工业者采购。国内采购的数量将由公司自行认证,随后由法定审计师从公司需要维护的正式认证账目中进行检查。首先,必须以所购货物五年总价值的平均值满足这一采购要求,从开业当年的 4 月 1 日开始,即开设第一家商店。此后,它必须每年举行一次。为了
确定采购要求的目的,相关实体将是在印度注册成立的公司,该公司是外国投资的接收方,目的是开展单一品牌产品零售贸易。

(f) 在符合本段所述条件的前提下,允许通过实体店经营的单一品牌零售贸易实体通过电子商务进行零售贸易。

(3) 外国直接投资超过 49% 的公司寻求政府许可的申请
拟在印度开展单一品牌零售贸易的公司将向
工业和国内贸易促进部工业援助秘书处 (SIA)。
申请将具体指明提议的产品/产品类别
以“单一品牌”出售。要销售的产品/产品类别的任何添加
在“单一品牌”下需要政府的新批准。在外国直接投资的情况下
49%,拟销售除食品外的产品/产品类别清单
提供给 RBI。

Other condition:

(i) 第 5.2.15.3 (2) (b) 和 5.2.15.3 (2) (d) 段所述的条件不适用于承接印度品牌的 SBRT。

(ii) 印度品牌应由居民印度公民和/或由居民印度公民拥有和控制的公司拥有和控制。

(iii) 采购规范将在业务开始后三年内不适用,即为从事具有“最先进”和“尖端”技术的产品的单一品牌零售贸易的实体开设第一家商店,并且本地采购是不可能的。此后,第 5.2.15.3 (2) (e) 段的规定将适用。由 DPIIT 秘书担任主席的委员会,以及来自 NITI Aayog 的代表、有关行政部门和该主题的独立技术专家将审查申请人关于产品属于“状态”性质的问题的索赔。 -艺术'和'尖端'技术,在当地采购是不可能的,并为这种放松提供建议。

印刷媒体(新闻和时事方面的报纸、期刊和印度版外国杂志的出版)
26%
FDI Permitted
26
Main condition:

1. 出版印度版的外国新闻和时事杂志

2. 新闻、时事报刊出版

Other condition:

(a) 就本指南而言,“杂志”将被定义为非每日出版的定期出版物,其中包含公共新闻或对公共新闻的评论。

(b) 外商投资也将遵守印度新闻和时事杂志于 2008 年 12 月 4 日发布的印度版新闻和时事杂志的出版指南。

印刷媒体(科技杂志/专业期刊/期刊和国外报纸传真版的出版/印刷)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1. 国外报纸传真版出版

2.出版/印刷科技杂志/专业期刊/期刊,但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框架和信息和广播部不时发布的指南

Other condition:

(a) 外国直接投资应由原外国报纸的所有者进行,其传真版拟在印度发行。

(b) 外国报纸传真版的出版只能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印度成立或注册的实体(如适用)承担。

(c) 外国报纸传真版的出版也应遵守2006年3月31日新闻和广播部发布的《新闻时事报刊出版指南》和《外国报纸传真版出版指南》,不时修订。

含钛矿物和矿石的开采和选矿、其增值和综合活动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含钛矿物和矿石的采矿和矿物分离,其增值和综合活动受部门法规和矿山和矿产(1957 年发展和监管法)的约束。

Other condition:

(a) 用于分离含钛矿物和矿石的 FDI 将受到以下限制
附加条件,即:
(i) 增值设施与技术转让一起在印度境内建立;
(ii) 矿物分离期间尾矿的处置应按照原子能监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进行,例如 2004 年原子能(辐射防护)规则和原子能(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处置)
废物)规则,1987 年。

(b) 不允许外国直接投资开采第 1 号通知中所列的“规定物质”。
SO 61(E),日期为 18.1.2006,由原子能部发布。

多品牌零售贸易
51%
FDI Permitted
51
Main condition:

(1) 所有产品的多品牌零售贸易中的外国直接投资将被允许,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i) 新鲜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花卉、谷物、豆类、新鲜家禽、渔业和肉类产品,可能没有品牌。

(ii) 外国投资者作为 FDI 引入的最低金额为 1 亿美元。

(iii) 至少 50% 的第一批 1 亿美元的 FDI 将在三年内投资于“后端基础设施”,其中“后端基础设施”将包括所有活动的资本支出,不包括前端单元;例如,后端基础设施将包括对加工、制造、分销、设计改进、质量控制、包装、物流、仓储、仓库、农业市场产品基础设施等的投资。土地成本和租金支出,如果有的话,将不计入后端基础设施。 MBRT 零售商将根据其业务需求,根据需要对后端基础设施进行后续投资。

(iv) 采购的制造/加工产品的采购价值的至少 30% 应来自印度微型、中小型行业,这些行业的设备和机械总投资不超过 200 万美元。此估价是指安装时的价值,不计折旧。 “小行业”地位仅在与零售商首次接触时计算,该行业将继续符合“小行业”的条件,即使其在此期间超过上述 200 万美元的投资。其与上述零售商的关系过程。从农业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采购也将被考虑在这一类别中。首先,必须满足采购要求,即从收到第一笔 FDI 当年的 4 月 1 日起,所购买的制造/加工产品的五年总价值的平均值。此后,它必须每年举行一次。

(v) 公司自我认证,以确保符合序列号的条件。 (ii)、(iii) 和 (iv),可在需要时进行交叉检查。因此,投资者应保存经法定审计师正式认证的账目。

(vi) 零售网点只能在 2011 年人口普查中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或各州政府决定的任何其他城市设立,也可以覆盖周边 10 公里的区域。此类城市的城市/城市群范围;根据相关城市的总体/分区规划,零售地点将被限制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并将提供必要的设施,如交通连接和停车。

(vii) 政府将拥有农产品的优先采购权。

(viii) 上述政策只是一项扶持性政策,州政府/联邦直辖区将可以自由地就政策的实施做出自己的决定。因此,可以在同意或将来同意根据本政策允许外国直接投资进入 MBRT 的州/联邦领土设立零售销售网点。已表示同意的州/联合领土名单位于

(2) 下面。将来,允许根据该政策设立零售店的此类协议将通过工业政策与促进部传达给印度政府,并将相应地添加到下面 (2) 的清单中。零售店的设立将符合适用的州/联邦领土法律/法规,例如商店和
机构法等

(ix) 对于从事多品牌零售贸易活动的外国直接投资公司,不允许以任何形式通过电子商务进行零售贸易。

(2) 第 5.2.15.4(1)(viii) 段所述的州/联合领土列表
1.安得拉邦
2.阿萨姆邦
3.德里
4.哈里亚纳邦
5.喜马偕尔邦
6.查谟和克什米尔
7. 卡纳塔克邦
8.马哈拉施特拉邦
9.曼尼普尔邦
10. 拉贾斯坦邦
11. 北阿坎德邦
12. Daman & Diu 和 Dadra 和 Nagar Haveli(联合领土)

Other condition:

广播内容服务
49%
FDI Permitted
49
Main condition:

地面广播 FM(FM 广播),受信息和广播部不时指定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授予设立 FM 广播电台的许可

Other condition:

1. 广播内容服务(“新闻时事”电视频道的上行)

2. 广播内容服务 (FM)

附录 7 中给出了有关广播部门的详细指南

广播内容服务(非“新闻时事”电视频道的上行链接/电视频道的下行链接)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非“新闻时事”电视频道的上行链接/电视频道的下行链接

Other condition:

广播运输服务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a) Teleports(建立上行连接 HUB/Teleports);

(b) 直接到户 (DTH);

(c) 有线网络(多系统运营商 (MSO))在国家或州或地区层面运营,并进行网络升级以实现数字化
和可寻址性);

(d) 移动电视;

(e) 空中头端广播服务(HITS)

(f) 有线网络(其他不进行网络升级以实现数字化和可寻址性的 MSO 以及本地有线运营商 (LCO))

Other condition:

在未向部门部门寻求许可/许可的公司中注入新的外国投资超过 49%,导致现有投资者改变所有权模式或将股权转让给新的外国投资者,将需要政府批准。

建设发展:乡镇、住房、建成基础设施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建设发展项目(包括乡镇开发、住宅/商业楼宇建设、道路或桥梁、酒店、度假村、医院、教育机构、娱乐设施、城市和区域级基础设施、乡镇)

Other condition:

(i) 澄清从事或拟从事房地产业务、农舍建设和可转让开发权 (TDR) 交易的实体不得进行外国直接投资。 “房地产业务”是指以从中获利为目的的土地和不动产交易,不包括城镇开发、住宅/商业楼宇、道路或桥梁、教育机构、娱乐设施、城市和区域级基础设施的建设,乡镇。此外,租金收入/物业租赁收入,不属于转让,不属于房地产业务。

(ii) 上述 (A) 中的锁定期条件不适用于酒店和旅游度假村、医院、经济特区 (SEZ)、教育机构、养老院和 NRI 的投资。

(iii) 项目的完成将根据当地的细则/规则和其他
州政府的规定。

(四)明确已建成的乡镇、商场/购物中心和商业中心经营管理项目允许100%自动途径外商直接投资。由于外国投资,被投资公司的所有权和/或控制权从居民转移到非居民也是允许的。但是,将有一个三年的锁定期,参照每笔外国直接投资计算,在此期间不允许转让不动产或部分不动产。

注:尽管上款有任何规定,但要澄清的是,房地产经纪服务不属于房地产业务,自动路线下的活动允许 100% 的外国投资

(v) 就该部门的 FDI 政策而言,“转让”包括:

(a) 资产的出售、交换或放弃;或者

(b) 其中任何权利的终止;或者

(c) 根据任何法律强制收购;或者

(d) 任何涉及允许占有或保留任何不动产以部分履行 1882 年《财产转让法》(1882 年第 4 号法案)第 53A 条所述性质合同的交易;或者

(e) 通过收购公司股份或通过任何协议或任何安排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取得任何不动产的任何交易,该交易具有转让或能够享有任何不动产的效果。

数字媒体
UPTO 26%
FDI Permitted
26
Main condition:
通过数字媒体上传/流式传输新闻和时事

旅游与款待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自动途径允许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安全和其他条件。

机场(绿地和棕地)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绿地和棕地项目

Other condition:

(a) 航空运输服务将包括国内定期客运航空公司;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

(b) 允许外国航空公司参股经营货运业务的公司
航空公司、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根据提到的限制和入境路线
以上。

(c) 外国航空公司也可以向经营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的印度公司投资,最高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 49%。此类投资须符合以下条件:
(i) 将在政府审批途径下进行。
(ii) 49% 的限制将包括 FDI 和 FII/FPI 投资。
(iii) 如此进行的投资需要遵守 SEBI 的相关规定,例如发行资本和披露要求 (ICDR) 条例/实质性收购股份和收购 (SAST) 条例,以及其他适用的规则和规定。
(iv) 定期营办商许可证只能授予以下公司:
iv.a) 在印度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地点;
iv.b) 主席和至少三分之二的董事,其中
是印度公民;和
iv.c) 主要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属于印度人
国民。
(v) 可能与印度定期和不定期航班有关的所有外国公民
航空运输服务,作为此类投资的结果应从安全角度清除
部署前点;和
(vi) 由于此类投资而可能进口到印度的所有技术设备均应获得民航部有关部门的许可。

(i) 上文第 5.2.9.2 (1) 和 5.2.9.2 (2) 段所述的 FDI 限制/进入途径,
适用于没有外国航空公司投资的情况。
(ii) 就上文 (c) (ii) 段规定的投资制度而言,对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 的 NRI 的豁免也将继续。

(d) 除上述条件外,对 M/s Air India Limited 的外国投资应符合以下条件: (i) 对 M/s Air India Ltd. 的外国投资,包括外国航空公司的投资, 不得直接或间接超过 49%。 (ii) M/s Air India Ltd. 的主要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应继续归属于印度国民。

民航部门的其他服务(地面处理服务受部门规定和安全许可)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地勤服务受行业法规和安全许可的约束

Other condition:

(a) 航空运输服务将包括国内定期客运航空公司;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

(b) 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按照上述限制和进入航线参股经营货运航空公司、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的公司的股权。

(c) 外国航空公司也可以向经营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的印度公司投资,最高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 49%。此类投资须符合以下条件:

(i) 将在政府审批途径下进行。

(ii) 49% 的限制将包括 FDI 和 FII/FPI 投资。

(iii) 如此进行的投资需要遵守 SEBI 的相关规定,例如发行资本和披露要求 (ICDR) 条例/实质性收购股份和收购 (SAST) 条例,以及其他适用的规则和规定。

(iv) 定期营办商许可证只能授予以下公司:

iv.a) 在印度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地点;

iv.b) 主席和至少三分之二的董事是印度公民,并且

iv.c) 印度国民的实质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

(v) 由于此类投资而可能与印度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相关的所有外国国民在部署前应从安全角度进行清除;和

(vi) 由于此类投资而可能进口到印度的所有技术设备均应获得民航部有关部门的许可。

(i) 上述第5.2.9.2(1)和5.2.9.2(2)段所述的FDI限制/进入航线适用于没有外国航空公司投资的情况。

(ii) 就上文 (c) (ii) 段规定的投资制度而言,对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 的 NRI 的豁免也将继续。

(d) 除上述条件外,对 M/s Air India Limited 的外国投资应符合以下条件: (i) 对 M/s Air India Ltd. 的外国投资,包括外国航空公司的投资, 不得直接或间接超过 49%。 (ii) M/s Air India Ltd. 的主要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应继续归属于印度国民。

民航部门的其他服务(维护和维修组织;飞行培训机构;和技术培训机构。)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维护和维修组织;飞行训练机构;和技术培训机构。

Other condition:

(a) 航空运输服务将包括国内定期客运航空公司;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

(b) 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按照上述限制和进入航线参股经营货运航空公司、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的公司的股权。

(c) 外国航空公司也可以向经营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的印度公司投资,最高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 49%。此类投资须符合以下条件:

(i) 将在政府审批途径下进行。

(ii) 49% 的限制将包括 FDI 和 FII/FPI 投资。

(iii) 如此进行的投资需要遵守 SEBI 的相关规定,例如发行资本和披露要求 (ICDR) 条例/实质性收购股份和收购 (SAST) 条例,以及其他适用的规则和规定。

(iv) 定期营办商许可证只能授予以下公司:

iv.a) 在印度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地点;

iv.b) 董事长和至少三分之二的董事是印度公民;和

iv.c) 印度国民的实质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

(v) 由于此类投资而可能与印度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相关的所有外国国民,应在部署前从安全角度进行清除;和

(vi) 由于此类投资而可能进口到印度的所有技术设备均应获得民航部有关部门的许可。

(i) 上述第5.2.9.2(1)和5.2.9.2(2)段所述的FDI限制/进入航线适用于没有外国航空公司投资的情况。

(ii) 就上文 (c) (ii) 段规定的投资制度而言,对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 的 NRI 的豁免也将继续。

(d) 除上述条件外,对 M/s Air India Limited 的外国投资应符合以下条件: (i) 对 M/s Air India Ltd. 的外国投资,包括外国航空公司的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超过 49%。 (ii) M/s Air India Ltd. 的主要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应继续归属于印度国民。

汽车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规定,“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是
在自动路线下。此外,制造商被允许销售其制造的产品
印度通过批发和/或零售,包括通过电子商务,没有政府
赞同。

汽车零部件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规定,“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是
在自动路线下。此外,制造商被允许销售其制造的产品
印度通过批发和/或零售,包括通过电子商务,没有政府
赞同。

港口和航运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自动途径允许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安全和其他条件。

火电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自动途径允许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安全和其他条件。

煤炭和褐煤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a) 煤炭和褐煤开采用于电力项目、钢铁和水泥单位以及其他符合 1973 年《煤矿(国有化)法》允许和规定的自有消费。

(b) 设立洗煤厂等煤炭加工厂,条件是公司不得开采煤炭,不得在公开市场上销售其煤炭加工厂的洗选煤或选矿煤,并将洗选煤或选矿煤供应给洗煤厂或选矿煤。向煤炭加工厂供应原煤进行洗选或上浆的各方。

Other condition:

(a) 用于分离含钛矿物和矿石的 FDI 将受到以下限制
附加条件,即:
(i) 增值设施与技术转让一起在印度境内建立;
(ii) 矿物分离期间尾矿的处置应按照原子能监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进行,例如 2004 年原子能(辐射防护)规则和原子能(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处置)
废物)规则,1987 年。

(b) 不允许外国直接投资开采第 1 号通知中所列的“规定物质”。
SO 61(E),日期为 18.1.2006,由原子能部发布。

生物技术(布朗菲尔德)
UPTO 74%
ABOVE 74%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棕地

Other condition:

(i) 除非在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下,否则自动或政府批准途径不允许使用“竞业禁止”条款。

(ii) 根据附件 10 的规定,准投资者和被投资方须在申请外商投资时提供证明文件。

(iii) 在批准时,政府可以在棕地案例中为 FDI 纳入适当的条件。

(iv) 棕地制药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在自动和政府批准途径下,还需遵守以下条件:

(a) 在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NLEM)药物和/或消耗品的生产水平及其对国内市场的供应,在未来五年内保持在绝对数量水平。该水平的基准将参考 NLEM 药物和/或消耗品在三个财政年度内的生产水平来决定,紧接在诱导年之前
外国直接投资。其中,以这三年中任何一年的最高生产水平为水平。

(b) 在引入 FDI 时,研发费用在绝对数量水平上保持 5 年的价值。该水平的基准将是另一篇文章,参考在紧接引入 FDI 年度之前的三个财政年度中的任何一个财政年度中发生的最高研发费用水平。

(c) 行政部将上述有关技术转让的完整信息(如果有)以及外国投资引入被投资公司。

(d) 行政部(即卫生和家庭福利部、药品部或中央政府不时通知的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发展部)将监督条件的遵守情况。

笔记:

一世。允许在自动路线下进行高达 100% 的 FDI 制造医疗器械。因此,上述条件不适用于该行业的绿地和棕地项目。

ii.医疗器械是指 (a) 任何仪器、仪器、器具、植入物、材料或其他物品,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包括软件,其制造商打算专门用于人类或动物,用于一个或多个具体用途:
(aa) 任何疾病或紊乱的诊断、预防、监测、治疗或缓解;

(ab) 任何伤害或残疾的诊断、监测、治疗、缓解或援助;

(ac) 解剖学或生理过程的调查、替换、修改或支持;

(ad) 支持或维持生命;

(ae) 医疗器械消毒;

(af) 受孕控制;并且不能通过任何药理学或免疫学或代谢手段在人体或动物体内或上实现其主要的预期作用,但可以通过此类手段辅助其预期功能;

(b) 此类仪器、仪器、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的附件;

(c) 体外诊断装置,它是一种试剂、试剂产品、校准品、对照材料、试剂盒、仪器、仪器、设备或系统,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旨在用于检查和提供医学或医学信息。通过检查来自人体或动物的标本进行诊断。

生物技术(绿地)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绿地项目

Other condition:

电信服务
UPTO 49%
ABOVE 49%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所有电信服务,包括电信基础设施提供商类别 I,即。基本、蜂窝、联合接入服务、统一许可(接入服务)、统一许可、国内/国际长途、商业 V-Sat、公共移动无线电中继服务(PMRTS)、全球移动个人通信服务(GMPCS)、所有类型的ISP 许可证、语音邮件/Audiotex/UMS、IPLC 转售、移动号码携带服务、基础设施提供商类别-I(提供暗光纤、通行权、管道空间、塔),其他服务提供商除外

Other condition:

电信部门的外国直接投资须遵守电信部 (DoT) 不时通知的被许可人和投资者遵守许可和安全条件,“其他服务提供商”除外,它们允许 100% 的外国直接投资在自动路线。

电子商务活动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规定,电子商务实体将只从事企业对企业 (B2B) 电子商务,而不是企业对消费者 (B2C) 电子商务。

定义:

i)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指通过数字和电子网络买卖商品和服务,包括数字产品。

ii) 电子商务实体——电子商务实体是指根据 1956 年公司法或 2013 年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或第 2 条涵盖的外国公司
2013 年《公司法》第 (42) 条或第 2 节规定的印度办事处、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

(v) (iii) FEMA 1999,由居住在印度境外并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人拥有或控制。

iii) 基于库存的电子商务模式- 基于库存的电子商务模式是指一种电子商务活动,其中商品和服务的库存归电子商务实体所有,并直接出售给消费者。

iv) 基于市场的电子商务模式——基于市场的电子商务模式是指电子商务实体在数字和电子网络上提供信息技术平台,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促进者。

电子商务领域外商直接投资指南

i) 电子商务的市场模式允许 100% 自动途径下的 FDI。

ii) 基于库存的电子商务模式不允许外国直接投资。”

Other condition:

i) 数字和电子网络将包括计算机网络、电视频道和任何其他以自动化方式使用的互联网应用程序,例如网页、外联网、手机等。

ii) 市场电子商务实体将被允许与在其平台上注册的卖家进行 B2B 交易。

iii) 电子商务市场可为卖家提供仓储、物流、订单履行、呼叫中心、收款等服务方面的支持服务。

iv) 提供市场的电子商务实体不会对库存(即声称要出售的商品)行使所有权或控制权。这种对库存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将使企业进入基于库存的模式。如果该供应商 25% 以上的采购来自市场实体或其集团公司,则该供应商的库存将被视为由电子商务市场实体控制。

v) 电子商务市场实体或其集团公司参股的实体,或电子商务市场实体或其集团公司控制其库存的实体,不得在该市场运营的平台上销售其产品实体。

vi) 在网站上以电子方式销售的市场模型商品/服务应清楚地提供卖家的姓名、地址和其他联系方式。售后、向客户交付货物和客户满意度将是卖方的责任。

vii) 在市场模型中,电子商务实体可以根据印度储备银行的指导方针促进销售付款。

viii) 在市场模式中,所售商品和服务的任何保证/保证将由卖方负责。

ix) 提供市场的电子商务实体不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并应保持公平的竞争环境。服务应由电子商务市场实体或电子商务市场实体直接或间接参股或共同控制的其他实体,以公平和非歧视的方式向平台上的供应商提供。此类服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履行、物流、仓储、广告/营销、付款、融资等。市场实体的集团公司向买家提供的现金返还应公平无歧视。就本条款而言,以此类条款向任何供应商提供在类似情况下无法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服务将被视为不公平和歧视性的。

x) 2017 年综合 FDI 政策通告第 5.2.15.1.2 段中给出的现金和套利批发交易指南将适用于 B2B 电子商务。

xi) 电子商务市场实体不会强制任何卖家仅在其平台上独家销售任何产品。

xii) 电子商务市场实体将被要求在上一财政年度的每年 9 月 30 日之前向印度储备银行提供证书以及法定审计师的报告,以确认符合上述准则。

根据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条件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安全和其他条件,通过电子商务销售服务将采用自动途径。

电子系统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规定,“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是
在自动路线下。此外,制造商被允许销售其制造的产品
印度通过批发和/或零售,包括通过电子商务,没有政府
赞同。

皮革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规定,“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是
在自动路线下。此外,制造商被允许销售其制造的产品
印度通过批发和/或零售,包括通过电子商务,没有政府
赞同。

石油和天然气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勘探活动、与石油产品和天然气营销相关的基础设施、天然气和石油产品营销、石油产品管道、天然气/管道、LNG 再气化基础设施、市场研究和制定以及石油精炼私营部门,受制于石油营销部门的现有部门政策和监管框架以及政府关于私营部门参与石油勘探和国家石油公司已发现油田的政策。

石油精炼(按事业单位)
49%
FDI Permitted
49
Main condition:

公共部门企业 (PSU) 进行的石油炼制,没有对现有 PSU 的国内股权进行任何撤资或稀释

空运服务(定期空运服务、区域空运服务)
UPTO 49%
ABOVE 49%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a) 定期航空运输服务/国内定期客运航空公司

(b) 区域航空运输服务

(c) 在 NRI 的情况下,在自动路线下允许 100% FDI

Other condition:

(a) 航空运输服务将包括国内定期客运航空公司;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

(b) 允许外国航空公司参股经营货运业务的公司
航空公司、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根据提到的限制和入境路线
以上。

(c) 外国航空公司也可以向经营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的印度公司投资,最高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 49%。此类投资须符合以下条件:

(i) 将在政府审批途径下进行。

(ii) 49% 的限制将包括 FDI 和 FII/FPI 投资。

(iii) 如此进行的投资需要遵守 SEBI 的相关规定,例如发行资本和披露要求 (ICDR) 条例/实质性收购股份和收购 (SAST) 条例,以及其他适用的规则和规定。

(iv) 定期营办商许可证只能授予以下公司:

iv.a) 在印度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地点;

iv.b) 董事长和至少三分之二的董事是印度公民;和

iv.c) 印度国民的实质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

(v) 由于此类投资而可能与印度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相关的所有外国国民,应在部署前从安全角度进行清除;和

(vi) 由于此类投资而可能进口到印度的所有技术设备均应获得民航部有关部门的许可。

(i) 上述第5.2.9.2(1)和5.2.9.2(2)段所述的FDI限制/进入航线适用于没有外国航空公司投资的情况。

(ii) 就上文 (c) (ii) 段规定的投资制度而言,对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 的 NRI 的豁免也将继续。

(d) 除上述条件外,对 M/s Air India Limited 的外国投资应符合以下条件: (i) 对 M/s Air India Ltd. 的外国投资,包括外国航空公司的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超过 49%。 (ii) M/s Air India Ltd. 的主要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应继续归属于印度国民。

纺织品和服装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规定,“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是
在自动路线下。此外,制造商被允许销售其制造的产品
印度通过批发和/或零售,包括通过电子商务,没有政府
赞同。

航空运输服务(民航部门下的不定期和其他服务)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1. 不定期空运服务

2. 需要 DGCA 批准的直升机服务/水上飞机服务

Other condition:

(a) 航空运输服务将包括国内定期客运航空公司;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

(b) 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按照上述限制和进入航线参股经营货运航空公司、直升机和水上飞机服务的公司的股权。

(c) 外国航空公司也可以向经营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的印度公司投资,最高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 49%。此类投资须符合以下条件:

(i) 将在政府审批途径下进行。

(ii) 49% 的限制将包括 FDI 和 FII/FPI 投资。

(iii) 如此进行的投资需要遵守 SEBI 的相关规定,例如发行资本和披露要求 (ICDR) 条例/实质性收购股份和收购 (SAST) 条例,以及其他适用的规则和规定。

(iv) 定期营办商许可证只能授予以下公司:

iv.a) 在印度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地点;

iv.b) 董事长和至少三分之二的董事是印度公民;和

iv.c) 印度国民的实质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

(v) 由于此类投资而可能与印度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相关的所有外国国民,应在部署前从安全角度进行清除;和

(vi) 由于此类投资而可能进口到印度的所有技术设备均应获得民航部有关部门的许可。

(i) 上述第5.2.9.2(1)和5.2.9.2(2)段所述的FDI限制/进入航线适用于没有外国航空公司投资的情况。

(ii) 就上文 (c) (ii) 段规定的投资制度而言,对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 的 NRI 的豁免也将继续。

(d) 除上述条件外,对 M/s Air India Limited 的外国投资应符合以下条件: (i) 对 M/s Air India Ltd. 的外国投资,包括外国航空公司的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超过 49%。 (ii) M/s Air India Ltd. 的主要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应继续归属于印度国民。

资本货物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规定,“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是
在自动路线下。此外,制造商被允许销售其制造的产品
印度通过批发和/或零售,包括通过电子商务,没有政府
赞同。

道路和高速公路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自动途径允许外国直接投资高达 100%;安全和其他条件。

金属和非金属矿的开采和勘探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包括钻石、金、银和贵重矿石,但不包括含钛矿物及其矿石;受 1957 年矿产和矿产(开发和监管)法的约束

Other condition:

(a) 用于分离含钛矿物和矿石的 FDI 将受以下附加条件的约束,即:
(i) 增值设施与技术转让一起在印度境内建立;
(ii) 矿物分离期间尾矿的处置应按照原子能监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进行,例如 2004 年原子能(辐射防护)规则和 1987 年原子能(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规则.

(b) 不允许外国直接投资开采原子能部于 2006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第 SO 61(E) 号通知中所列的“规定物质”。

铁路基础设施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建设、运营和维护以下项目:

(i) 通过 PPP 的郊区走廊项目,

(ii) 高铁项目,

(iii) 专用货运线路,

(iv) 机车车辆,包括列车组、机车/客车制造和维修设施,

(v) 铁路电气化,

(vi) 信号系统,

(vii) 货运码头,

(viii) 客运站,

(ix) 工业园区内与铁路线/侧线有关的基础设施,包括电气化铁路线和与主要铁路线的连接以及

(x) 大众快速运输系统

Other condition:

(i) 对包括外国直接投资在内的私营部门参与的上述活动的外国直接投资受铁道部部门指导方针的约束。

(ii) 从安全角度来看,涉及敏感地区外国直接投资超过 49% 的提案将由铁道部提交内阁安全委员会 (CCS),以逐案审议。

防御
UPTO 74%
ABOVE 74%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国防工业须根据 1951 年工业(发展和监管)法获得工业许可,并根据 1959 年武器法生产小武器和弹药

Other condition:
  • 对于寻求新工业许可证的公司,应允许通过自动途径进行高达 74% 的外国直接投资。
  • 在未申请行业许可或已获得政府批准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公司中注入高达 49% 的新外国投资,应要求在股权/股权模式发生变化或转让的情况下向国防部强制提交声明在发生此类变化后 30 天内,现有投资者对新外国投资者的 FDI 股权比例最高可达 49%。将此类公司的 FDI 提高到 49% 以上的提案将需要政府批准。
  • 商业和工业部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司将与国防部和外交部协商,考虑许可证申请。
  • 该行业的外国投资须经内政部和国防部的指导方针进行安全审查。
  • 被投资公司的结构应在产品设计和开发领域自给自足。被投资方/合资公司连同制造设施,还应拥有在印度制造的产品的维护和生命周期支持设施。
  • 国防领域的外国投资应接受以国家安全为由的审查,政府保留审查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国防领域外国投资的权利。

根据DPIIT 新闻稿 4


食品加工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规定,“制造业”领域的外商投资处于自动通道。此外,制造商可以通过批发和/或零售,包括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其在印度制造的产品,而无需政府批准。

食品零售贸易
100%
FDI Permitted
100
Main condition:

食品应在印度制造和/或生产。

Other condition:

禁止行业

  • Lottery icon

    彩票业务包括政府/私人彩票、在线彩票等*

  • Gambling icon

    赌博和博彩,包括赌场*

  • Funds

    基金

  • Company icon

    尼迪公司

  • Dtr icon

    可转让开发权交易 (TDR)

  • Real state icon

    房地产业务或农舍建设**

  • Manufacturing unit icon

    雪茄、雪茄、小雪茄和香烟、烟草或烟草替代品的制造

  • Atomic energy icon

    不对私营部门投资开放的部门——原子能、铁路运营(综合外国直接投资政策中提到的允许活动除外)

政府审批程序

填写申请

提交申请

外国投资建议书,连同支持文件在线提交,在外国投资便利化门户网站上,网址如下:www.fifp.gov.in/

内部程序

内部审批程序

  • DPIIT 将确定相关部委,然后在 2 天内分发提案。此外,一旦收到提案,该提案也将在 2 天内在线分发给 RBI,以征求 FEMA 的意见。
  • 来自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的拟议投资也需要获得内政部的批准。
  • DPIIT 将被要求在收到在线申请后 4 周内提供评论,内政部(如适用)在 6 周内提供评论。
  • 根据上述规定,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在 1 周内提供其他信息/说明。
  • 涉及外国直接投资超过 500 亿印度卢比(约 7.75 亿美元)的提案应提交内阁经济事务委员会。
应用批准

最终批准

提案在所有方面都完成后,将在 8-10 周内获得批准。

外国直接投资报告要求

外国直接投资信息图表

表格 FC-GPR(外币 - 总临时回报)SMF 的文件

  • CS证书
  • 印度公司/LLP 授权代表的声明
  • 印度公司的前后股权模式
  • 政府批准副本(如适用)
  • 高等法院关于合并/分拆/合并计划的命令副本(如适用)
  • RBI 批准与问题金额相关的退款金额(如果适用)
  • 估价证明
  • 批准函(如果不符合准则 - 如果适用)
  • 印度储备银行针对应付外国投资者的资金发行股票的相关批准
  • FIRC/借方报表
  • 了解您的客户 (KYC)
  • 董事会决议

笔记:

根据 2018 年 6 月 7 日关于“印度的外国投资 - 以单一主表格报告”的 RBI 通知,现在规定印度各类外国投资的所有现有报告结构现在都以单一主表格 (SMF) 提供这是需要在线提交的。

根据 RBI 通知,ARF 和 FC-GPR 合并为一个修订后的 FC-GPR (SMF)。表格 FC-GPR (SMF) 的所有新申报只能以单一主表格形式进行。